何為食之有方?看看中醫(yī)是怎么定義的
來源:作者:發(fā)布時間:2023-06-21
孫思邈在 《備急干金藥方》中說“不知食宜者,不足以存生也”,中醫(yī)學認為食物與藥物性味相同,也具有治療疾病的作用,所以有“藥食同源”的說法。食物同藥物一樣,具有四性五味,性味歸經和升降浮沉的作用趨同。飲食必須根據(jù)患者的體質、疾病的性質,選擇不同
的食物進行調護,以促進疾病的康復。
中醫(yī)飲食的基本原則:
飲食有節(jié),適時定量
合理膳食,不可偏嗜
重視脾胃
辯證施膳,相生相宜
食物的性味與功效
四性:是指食物具有不同的屬性。四性包括寒、熱、溫、涼。
寒性食物:性寒,味甘、苦,具有清熱瀉火或解毒的作用,適用于濕熱證。如鴨肉、鵝、鴨蛋、螃蟹、綠豆等。陽氣不足,脾胃虛寒者應慎用。
熱性食物:味甘、辛,具有溫中散寒,益火通陽的作用,適用手實寒證。如:韭菜、蔥、姜、蒜,辣椒、茴香、龍眼、榴蓮、羊奶等。容易助火傷津,凡熱病、陰虛火旺者忌用。
溫性食物:性溫味甘,具有溫中、散寒、通陽、補氣的作用,適用于陽氣虛弱的虛寒證。如:糯米、羊肉、雞肉、鴿、鯽魚、鯉魚等。熱證、陰虛火旺者應慎用。
涼性食物:性涼味甘,具有清熱、養(yǎng)陰的作用,適用與熱性病癥、瘡瘍等。如:海帶、菠菜、豆腐、蓮子、小麥、苦瓜、菊花等。陽虛、脾氣虧損者應慎用。
平性食物:性平味甘,日?;撅嬍常筛鶕?jù)具體情況選用。如:豬肉、山藥、紅薯、扁豆、黑魚、粳米、玉米、木耳等。